主要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一览
以下标准为全国性规定,具体金额需结合地方政策
一、伤残待遇(按等级)
· 一级至四级伤残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
· 伤残津贴(按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 其他: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达到退休年龄后停发津贴,享受养老保险。
· 五级至六级伤残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五级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
· 伤残津贴(如难安排工作):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6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离职补偿: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规定,差异巨大。
· 七级至十级伤残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七级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
· 离职补偿:合同期满或本人提出解除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规定。
二、工亡待遇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放。
其他通用待遇
· 工伤医疗待遇:治疗费用符合目录的,由基金报销。
·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基金支付,标准由各省规定。
· 到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由基金支付。
· 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 生活护理费(经鉴定需要护理):按月由基金支付,标准由各省规定。
· 辅助器具配置费:经确认,由基金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