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立案标准,是一个涉及多个具体罪名的复杂问题。不同种类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其立案标准也有所不同。
首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这个罪名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其次,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于这个罪名,如果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销售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就应当予以立案。
再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这个罪名的立案标准包括: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再就是,假冒专利罪。这个罪名的立案标准有: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还有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包括: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以及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此外,还有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如果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邻接权等的复制品,且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就应当予以立案。
最后,是侵犯商业秘密罪。这个罪名的立案标准是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不过,也有说法认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或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就应立案追诉,具体可能因地区或司法实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