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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派遣简析

员工被企业打包给外包公司,然后外包公司派遣员工至企业工作,数年间更换了不同的外包劳务派遣公司,但是员工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始终未变,员工索要经济补偿金,该向谁要?未缴纳社保,该有谁缴纳?咱们先分析下,经济补偿金索要对象,若构成“逆向派遣”或事实劳动关系:若员工与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工作地点、内容、管理主体始终未变,且外包公司未实际履行管理职责,法院可能认定存在“逆向派遣”或事实劳动关系。此时

#劳资纠纷881 人看过

2026-05-21 11:36:14

被公司违法辞退怎么赔偿?N+1 和 2N 的区别

2026被公司违法辞退怎么赔偿?N+1和2N的区别(沈阳劳动仲裁胜诉案例)一、用户常见问题引入:突然被辞退,我该拿多少钱?在现今的职场环境中,很多辽宁的打工人可能会面临公司架构调整、优化裁员甚至是被无故辞退的窘境。面对突如其来的解雇通知,劳动者最关心2026被公司违法辞退怎么赔偿?“公司让我明天就别来了,我是不是能要2N?”、“HR说只给我N补偿,N+1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才适用?”这些是沈阳劳动仲裁

#劳资纠纷936 人看过

2026-05-20 18:17:26

无劳动合同欠薪未缴纳社保如何维权?

劳资纠纷法律分析(无合同、欠薪、未缴社保)一、核心结论:社保相关权益完全可以主张追回,同时可一并主张多项劳动赔偿✅1.关于5个月社保的维权路径(已自行缴纳也可追偿)法律明确规定,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因员工自行缴纳而免除:-你以灵活就业身份自行缴纳社保后,有权通过劳动仲裁/投诉,要求公司承担单位应缴部分的社保费用,向你返还对应的金额;-也可以直接向社保局、税务部门投诉,要求公司

#劳资纠纷940 人看过

2026-05-20 11:53:46

协商一致离职后,还能主张2N的赔偿吗?

签了协商一致拿了N的补偿后,一般不能仲裁主张2N,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时可能可以:协议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若能证明签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可申请撤销协议。例如,公司隐瞒了辞退行为的违法性,或协议内容明显不合理,导致劳动者在不知情或被迫的情况下签署。公司解除行为被认定为违法若后续通过仲裁或诉讼,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如无正当理由辞退、违反法定程序等),即使

#劳资纠纷979 人看过

2026-05-20 11:49:58

如何确定工伤后的护理期限

工伤护理期限并非固定统一的时间,而是根据您所处的阶段(停工留薪期vs评残后)及身体恢复情况动态确定的。核心原则是“计算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主要分为以下两个阶段:一、第一阶段:停工留薪期内(住院及出院初期)确定依据:医疗机构建议在此阶段,护理期限主要依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或医嘱来确定。判定标准:医生会根据您的伤情(如骨折、神经损伤等)判断是否需要“生活不能自理”以及需要护理的时长。期

#劳资纠纷931 人看过

2026-05-20 11:48:36

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护理等级确认?

劳动能力鉴定(定伤残等级)与护理等级确认,通常在同一个申请流程中合并办理。您只需向日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一次申请,专家组会依据您的伤情同时评定伤残等级及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即护理等级)。以下是具体的办理指南:一、申请资格与时机(先判断是否符合)在前往办理前,请确认您满足以下两个核心条件,否则窗口不予受理:1.已认定工伤:必须持有《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2.时机成熟:伤情相对稳定(通常指出院

#劳资纠纷900 人看过

2026-05-20 11:48:24

工伤出院后的护理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伤出院后的护理费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工伤保险条例》,根据工伤职工所处阶段和具体情况,分为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和生活护理费两种,具体如下: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条例》

#劳资纠纷922 人看过

2026-05-20 11:48:10

“停工停产待岗通知” 不能随意成为欠薪“挡箭牌”

基本案情某检测公司自2024年5月起开始拖欠苏某等11名员工工资。同年9月,该公司认为其经济困难进入停工停产状态,单方面发出《待岗通知书》,宣布全体员工待岗并按每月2000元标准支付生活费。苏某等11人不同意该安排,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裁判结果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待岗降薪属变更劳动合同核心内容,须双方协商一

#劳资纠纷959 人看过

2026-05-20 11:33:22

保障企业用工管理权 助力健康有序营商环境

基本案情黄某为某实业公司员工,其于2024年因听力下降问题向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申请职业病诊断。某实业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将黄某调整至无职业病危害的岗位,黄某自2024年6月20日起未到岗工作,亦未按公司规章制度提交有效病假证明。该公司多次通过微信提醒黄某需按规定请假,否则将按旷工处理,但黄某仍未履行请假手续且持续未返岗。该公司以黄某连续多日旷工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黄某的劳动

#劳资纠纷871 人看过

2026-05-20 11:33:05

“逆向派遣”行为无效 事实劳动关系依法受保护

基本案情2020年3月,刘某经某研究院分院项目负责人面试,入职该研究院承接的某科技城项目,工作岗位、地点长期固定,工作内容属于某研究院主营业务范畴。某研究院先后安排刘某与A、B、C三家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以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的形式将刘某派回原岗位工作。工作期间,刘某的日常考勤、工作考核、任务安排均由某研究院及分院直接管理,工资由第三方劳务公司代发。2024年10月,C劳务公司单方终止用

#劳资纠纷927 人看过

2026-05-20 11: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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