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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对驾驶人闯黄灯行为进行处罚,属于超越职权

刘某军驾驶车辆到达某路口时,信号灯由绿灯变为黄灯,在尚未越过停止线的情况下,其驾驶的车辆通行经过该路口。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以下简称南溪区交管大队)对刘某军作出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的行政处罚。刘某军不服,向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以下简称南溪区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该局复议维持处罚决定。刘某军遂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处罚。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8日

#行政纠纷991 人看过

2025-07-14 11:03:18

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校园霸凌的规定

校园霸凌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以下条款: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

#行政纠纷1623 人看过

2025-07-09 11:18:04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修订变化

第二十九条:2012年修正版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2025年修订版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行政纠纷1085 人看过

2025-07-09 11:17:43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修订变化

第二十三条:2012年修正版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行政纠纷1160 人看过

2025-07-09 11:17:15

复合弓违法的认定标准

复合弓违法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使用情况等来判断,具体如下:从器械本身性质判断加装机械发射装置:根据《公安部关于管制器具认定标准的通知》,复合弓如果加装了机械发射装置,如连发器,就会被认定为“弩”,属于管制器具。例如岳普湖县公安局曾收缴的一把连发钢柱复合弓,因具有连发功能,被认定为违禁品。技术参数超标:所有复合弓的技术参数不得超越FLTA关于竞技射准复合弓的定义,若超出可能被认定为违

#行政纠纷1937 人看过

2025-07-08 11:16:16

2025版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处罚的种类和适用部分的修改

第十条:2012年修正版为“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2025年修订版为“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件。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第十三条:2012年修正版为“精神病人

#行政纠纷1235 人看过

2025-07-07 11:25:16

2025版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民间打架斗殴的新规定

2012年修正版为“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5年修订版为“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

#行政纠纷1171 人看过

2025-07-07 11:24:56

虚假宣传的法律后果

虚假宣传的处罚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情节: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纠纷1425 人看过

2025-06-23 10:20:09

现场少于两名“正式交警”,酒驾处罚被判撤销!

遵义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只能证明有两名正式民警带领辅警在执行查处酒驾任务,但不足以证明在具体对赵某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时,在场的至少有两名具有执法资格正式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审法院判决撤销被诉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二审法院予以维持,适用法律正确,并无不当。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3)黔行申498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遵义市公安局直属分

#行政纠纷1206 人看过

2025-06-21 14:05:54

行政复议被驳回后可以走行政诉讼吗?

行政复议被驳回后,当事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这一权利明确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保护。具体分析如下: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

#行政纠纷1068 人看过

2025-06-02 15: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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