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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基本义务和社会责任

第十九条【公司基本义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第二十条【公司社会责任】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国家鼓励公司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公布社会责任报告。第二十一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

#企业法务896 人看过

2025-11-18 11:31:39

公司法关于职工权益和工会的法律规定

第十六条【职工权益和教育培训】公司应当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第十七条【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

#企业法务853 人看过

2025-11-18 11:30:59

公司的形式变更以及公司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的法律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形式变更】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第十三条【子公司和分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

#企业法务845 人看过

2025-11-17 10:53:41

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股东的责任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调整范围】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的法律地位】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企业法务976 人看过

2025-11-17 10:53:24

新公司法对于法定代表人主体范围和法律后果的规定

第十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主体范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一条【法定代表人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企业法务976 人看过

2025-11-17 10:53:13

公司无财产偿债股东是否承担责任?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查实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程序执行后,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任某、章某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获得了法院支持,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基本案情2020年8月24日,某建筑工程公司与某建材经营站签订《建设工程钢管脚手架分包合同》,约定由某建材经营站承接某建筑工程公司承

#企业法务931 人看过

2025-11-13 10:50:16

企业法务:商业合规的守护者与价值创造者

企业法务作为内部法律事务的核心操盘者,不仅是风险防控的“防火墙”,更是衔接法律规则与商业决策的“桥梁”。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全流程法律管理,既防范经营风险、规避法律纠纷,又为企业投资、交易、治理等活动提供合规支持,助力商业目标合法落地。本文结合实务场景,拆解企业法务的核心职能、工作体系与价值实现路径。一、企业法务的核心职能与工作边界(一)合规管理:筑牢经营“安全线”•制度搭建:起草、审查企业规章制度

#企业法务981 人看过

2025-11-12 09:25:58

新时期企业法务赋能经营:风险防控与价值创造双重路径

在市场化竞争日趋激烈、监管政策不断收紧、数字经济深度渗透的新时期,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已从传统的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延伸至知识产权侵权、数据安全合规、跨境经营合规等多元领域。企业法务部门不再是单纯的“风险防火墙”,更成为支撑战略决策、护航业务扩张、创造商业价值的核心职能部门。本文结合最新司法实践与企业实操案例,从风险防控体系构建、核心领域风险应对、法务价值升级路径三个维度,探讨企业法务如何实现从“被

#企业法务1117 人看过

2025-11-09 17:45:42

监事离职后仍需承担责任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实践,监事离职后的责任界定主要依据其在职期间的行为及是否存在过错,具体如下:在职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若监事在任职期间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如未履行监督职责、参与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协助股东抽逃出资、违规分红、违法减资等),即使离职后,仍需对公司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例如,监事明知公司董事挪用资金却未制止,或参与了违规财务操作,离职后公司可追究其责任。未履行忠实

#企业法务1114 人看过

2025-11-07 11:27:43

小股东要求查阅账册,法院如何审查认定是否具有“不正当目的”

正文问题2:民营企业的股东之间关系紧张,小股东向公司提出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要求,民营企业以该小股东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为由拒绝查阅,法院如何审查认定是否具有“不正当目的”?答疑意见:实践中,一些民营企业内部治理存在不规范的情形,如何保护小股东的知情权以及保护到何种程度,事关民营企业的经营秩序。如果限制过多,有可能对小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等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如果不加任何限制,

#企业法务845 人看过

2025-11-07 11: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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