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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资加速到期起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无需入库直接判赔

公司的债权人能否以出资加速到期为由起诉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直接向债权人清偿?来源: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九批)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8月29日发布问题5:债权人以出资加速到期为由提起诉讼的,能否请求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直接清偿?答疑意见:对于股东出资责任的实现方式,新旧公司法均未明确股东可以向债权人直接清偿。原公司法司法解释根据原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规定,规定股东可以向债权人直接清偿。

#企业法务1014 人看过

2025-08-15 10:42:31

北京市律师申请查询“人口信息”有新规

据北京市公安局印发通知《北京市公安局人口信息查询工作规范》,明确律师因承办法律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出生日期、户籍地址、暂住地址、居住证起止时间等内容。律师因承办法律事务需要申请查询人口信息的,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本人《律师执业证》,已进入诉讼、仲裁阶段的,还应当提交诉讼、仲裁受理通知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应当包括:承办法律事务基本情况、查询理由及法律依据、委托

#企业法务1107 人看过

2025-08-14 11:12:00

客观上并未出资的,原股东和新股东均应追加为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公司债权人)认为,公司(债务人)出资账户不存在,公司原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被申请追加人(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时仅通过查看验资报告、工商登记等材料,未进行实质性调查,没有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而被申请追加人具备查阅公司财务记录的权利,应当知道原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支付股权转让款,亦未提供合理解释,因此,被申请追加人作为股权受让人应当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范围内承担

#企业法务1114 人看过

2025-08-11 10:53:44

执行程序中能否追加被执行人股东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

裁判文书网【裁判要旨】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执行程序中能否追加股东的股东为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了依法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但相关主体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后,能否再以上述主体为被执行人继续追加其股东为被执行人并未明确规定。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应当以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为限,追加股东的股东为被执行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而且,确定实体权利应由审判程序完成,在执行程序中

#企业法务993 人看过

2025-08-11 10:52:29

“挂靠”的法律风险

现实中,在建筑行业、运输行业,挂靠现象并不少见。一些没有资质或资质等级低的企业或个人,为了能承接项目,就挂靠在有资质的企业名下。被挂靠的企业认为,供他人挂靠,能轻松获取一笔管理费,不失为一种“创收”捷径,但往往忽视了背后隐藏的巨大法律风险。那么,这些法律风险究竟有哪些。一,民事赔偿风险。比如,某挂靠方施工时砸伤了路人,家属直接把被挂靠公司告上法庭。法庭认为项目是以被挂靠公司名义承接,也不管内部的挂

#企业法务1285 人看过

2025-08-10 17:53:51

公司未依法减资且在减资前形成的债务不能清偿股东是否构抽逃出资

【纪要主旨】公司在减资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情形,与股东利用公司减资而抽逃出资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违法减资的责任主体是公司,抽逃出资的责任主体是股东,故不能仅因公司减资程序违法就认定股东抽逃出资。股东抽逃出资行为本质上是股东侵犯公司财产权的行为,导致公司责任财产减少。如果公司减资过程中股东并未实际抽回资金,则属于形式上的减资,即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虽然减少,但公司责任财产并未发生变化。这种情形下,虽然公司

#企业法务943 人看过

2025-08-07 09:41:47

低价转让股权的效力和常见情形

股权转让,本质上是一种合同行为。在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充分保障国家、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债权人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之下,当事人完全有权自主约定合同转让价格。因此,低价转让公司股权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低价转让股权的情形主要如下:1、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金尚未实缴,公司没有净资产、净资产为负数,公司没有情景堪忧,无盈利可能,或者股权本身被认为没有实际经济价值(常见的公司

#企业法务993 人看过

2025-08-05 09:48:58

未约定逾期付款责任可请求企业按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裁判要旨】1、一方当事人主张自身系中小企业,人民法院可参照国家工信部等部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结合该企业从业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认定;大型企业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合同款项,即便双方未约定违约责任,也应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赔偿标准可参照适用国务院制定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即大型企业在采购货物时,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且未约定逾期利息利率的,按

#企业法务959 人看过

2025-08-04 11:22:27

股东不再享有出资的期限利益情形

【裁判要旨】在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且本案中至今并无证据证明中洲某公司可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原审法院认为中洲某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有相应事实与法律依据,据此判定武某作为公司股东不再享有股东出资的期限利益符合案涉实际。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最高法民申1297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武某,男,1961年2月12日出生,汉族,住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

#企业法务1041 人看过

2025-08-03 14:43:17

代持股权还原的3种方式|这样操作省下百万税费

代持股权还原的"免税通道"正在收紧!2025年最新操作指南来了。一、司法确权路径(最稳妥)▪流程:起诉→拿到胜诉判决→持判决书直接过户▪税费:通常只需缴0.05%印花税成功关键:要在诉状中明确"确认股东资格"而非"股权转让"二、股东会决议路径(最快捷)✅适用条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代持关系无争议⚠风险提示:税务局可能认定为"股权转让"征20%个税!三、特殊重组路径(最节税)▪适用场景:代持人与实际

#企业法务1227 人看过

2025-07-31 10: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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