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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门口的石墩子绊倒人,超市该不该负责?

超市处理方案(法律依据+实操步骤)📋一、法律核心要点1.精神损失费大概率无需赔付依据《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未骨折、无伤残、无严重人身损害,法院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顾客该诉求无法律支撑。2.误工费需要举证误工费必须由顾客出具:医院医嘱休养天数、单位误工证明、工资流水、个税记录,无法举证则不用赔付误工费。3.超市责任划分(《民法典》1198条)-✅石墩无警示、随意占道、阻碍通行:超市未尽安

#综合咨询999 人看过

2026-06-06 17:37:48

下班途中绕道发生事故能否认定工伤

下班绕道遇事故:分情形,满足四要件才可认定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最高法〔2014〕9号司法解释第六条认定工伤总前提:交通事故/轨道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本人无责、次责、同等责任(≠主责、全责)。绕道能不能算工伤,核心看:绕道原因+合理时间+未脱离通勤主线。一、绕道能认定工伤(合理绕道)1.客观被迫绕道(法定认可)修路、封路、堵车、暴雨封路、突发交通管制,被迫改路线绕行,合理时

#综合咨询909 人看过

2026-06-06 17:37:34

土地纠纷怎么起诉他人

土地纠纷起诉全流程(分2大类:权属争议要先政府前置;侵权/合同可直接民事诉讼)一、先分清纠纷类型(关键,程序不一样)类型1:土地权属争议(地界、使用权归谁、确权纠纷)【行政前置,不能直接起诉】《土地管理法》第14条:个人/村组之间土地权属纠纷,协商不成→先找乡政府/县政府自然资源部门申请行政处理,拿到政府处理决定书;不服决定书30日内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没经过政府处理,法院不予立案。流程:协商→政

#综合咨询841 人看过

2026-06-06 17:37:20

已购的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直接转让

已购的经济适用房绝对不可以直接自由转让。经济适用房作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

#综合咨询851 人看过

2026-06-06 11:08:06

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一、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保证作为取保候审的两种方式之一,通过特定个人的信用和责任来担保被取保候审人遵守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第一,与本案无牵连;第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第三

#综合咨询965 人看过

2026-06-06 11:07:51

进行合同审核要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合同审核的核心目标是确保合同合法有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理分配交易风险、保障争议高效解决。首先,主体适格性是合同有效的前提。审核时必须确认合同各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应当依法成立并在其经营范围内活动,特殊行业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许可。其次,条款明确性是合同履行的基础。《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了合同的一般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

#综合咨询1022 人看过

2026-06-06 11:07:37

法条梳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三)

第四百四十九条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下列风险管控措施:(一)提出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二)按照规定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三)对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四)其他风险管控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采取调整种植结

#综合咨询951 人看过

2026-06-06 11:07:24

协商离职时这两句话千万别说!说错一句,少拿几万补偿金。

今天聊一个很多人正在经历、但一不小心就损失几万块的事——协商离职。你被叫进办公室,HR或者老板坐在对面,笑呵呵地说:“公司最近也比较困难,你看要不咱们商量一下,你主动提个离职,公司给你点补偿?”你一听“给补偿”,觉得还挺人性化,张口就来:“既然公司不想让我在这干了,那就协商解除吧。”或者:“既然公司提出协商解除,正好我也不想干了,我同意协商解除。”注意!注意!注意!这两句话,打死也不能说!说了,你

#综合咨询978 人看过

2026-06-06 11:07:10

法条梳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二)

第四百四十七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农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农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并按照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管理

#综合咨询813 人看过

2026-06-06 11:06:45

法条梳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四百四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第四百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应当限期拆除或者关闭。第四百四十六条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生

#综合咨询986 人看过

2026-06-06 1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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