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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登记信息被无故注销后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

基本案情原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区支行(以下简称某银行松江支行)诉称:被告张某甲明知自身负有债务的情况下,恶意处理抵押房屋并将房屋转让款无偿转让给被告蒋某,致丧失偿债能力,直接构成对某银行松江支行债权的侵害。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依法撤销被告张某甲向被告蒋某无偿转让108万元的行为;2被告蒋某将108万元返还至被告张某甲的银行账户;3由被告张某甲、蒋某承担某银行松江支行因为主张撤销权支出的

#债权债务925 人看过

2025-02-26 10:53:02

强制执行律师概述

从2016年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到2019年提出“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执行案件越来越多的成为热议话题,更多同仁也开始以“诉执一体”为中心思路代理案件,无论是基于市场环境还是基于让当事人真正“胜诉”。无意说教,闲暇之余寥寥数笔记录执业故事,幸甚得以在平台分享,有不足,望海涵。以上简语,是为序!1.该案件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故事简介为AB均为农妇,日常在村里打零

#债权债务984 人看过

2025-02-25 13:49:27

出借信用卡能否向借用人主张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案情简介:王某借用李某的信用卡透支30000元额度,到期后未归还信用卡透支款项,卡主李某无奈自己偿还了信用卡欠款。在李某的催要下,王某仅偿还李某5000元,尚欠25000元,为此王某为李某出具欠条一份。后经多次催要未果,原告李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王某偿还原告借款25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自起诉之日起,以25000元为基数按一年期LPR,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法院审理:原告出借给被告

#债权债务1064 人看过

2025-02-25 11:30:10

出借信用卡能否向借用人主张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案情简介王某借用李某的信用卡透支30000元额度,到期后未归还信用卡透支款项,卡主李某无奈自己偿还了信用卡欠款。在李某的催要下,王某仅偿还李某5000元,尚欠25000元,为此王某为李某出具欠条一份。后经多次催要未果,原告李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王某偿还原告借款25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自起诉之日起,以25000元为基数按一年期LPR,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法院审理原告出借给被告的款

#债权债务1034 人看过

2025-02-25 09:55:25

有人欠钱不还,怎么打官司,听甘律说

第一,要知道谁欠钱,是个人还是公司,如果是个人,则需要知道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果是企业,就需要名称,企业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其中两个码十分重要,如果没有,就无法诉讼,调取这些有时就需要前往户籍中心查询第二,要知道欠多少钱,这一般需要欠条,借条,转账记录,流水等进行证明,还要清楚利息情况,很多时候都是口头,注意微信等方式沟通中言语约定,也算协议第三,去哪里打官司,这个一般看

#债权债务946 人看过

2025-02-24 16:37:15

何为三年诉讼时效?

三年诉讼时效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权利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以下是对三年诉讼时效的详细解释:一、定义与意义定义: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三年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若超过三年仍未行使权利,法院一般不再保护其权利,对方当事人可以诉

#债权债务933 人看过

2025-02-24 15:18:43

欠款没有欠条,只有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吗?

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而聊天记录正属于这一类别。具体来说,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在符合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条件时,可以作为有效证据支持诉讼请求。真实性:聊天记录必须是真实的,未经篡改或伪造。在法庭上,当事人可能需要提供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如手机、电脑等)以供验证。关联性:聊天记录的内容必须与欠款事实具有直接关联,能够证明货款的存在

#债权债务1206 人看过

2025-02-24 13:41:27

民间借贷约定“年息1分”,年利率是1%还是10%?

案情回顾原告宗某某主张被告王某某因资金周转于2016年7月30日向其借款30000.00元,约定“年息1分”,有借条为凭。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还本付息。双方对欠本金数额无异议,对于“年息1分”存在分歧,原告主张年利率是10%,被告抗辩年利率是1%。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30日,王某某因资金周转向宗某某借款30000.00元,约定“年息1分”。对于借款本金,双方均无异议

#债权债务970 人看过

2025-02-23 09:50:32

瓦工高空坠落受伤,自身为何也要担责?

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设房屋时,盖瓦工人不慎滑落地面受伤,相关责任由谁来承担呢?近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2023年5月,汪某将其房屋承建工程发包给赵某。2023年8月,钱某得知赵某需要盖瓦工人后,将杨某、李某、雷某、黄某、张某介绍给赵某为汪某房屋盖瓦,报酬由赵某按照0.8元/片向杨某等人支付。后杨某在进行屋顶脊梁处盖瓦作业时,不慎滑落地面导致颅脑损伤。盖瓦时,杨某未佩戴安全帽也未系

#债权债务980 人看过

2025-02-20 17:05:44

线上交易未付款,对方玩起了消失,法院这么判!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线上沟通为交易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捷,极大地提升了商业效率。然而,这种高效背后也隐藏着不可忽视的风险。在利益的诱惑下,一些不诚信的买家在收到货物后,便开始拖延支付货款,甚至直接人间蒸发。近日,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仲集法庭审理了一起线上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深刻地揭示了电子证据在法律层面的关键作用,提醒着每一位参与线上交易的人,要时刻重视交易证据的留存与保护,否则可能会陷入维权困境。20

#债权债务943 人看过

2025-02-20 17: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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