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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起诉民间借贷被驳回,再起诉不当得利,能否获得支持?

1、不当得利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制度,具有严格的构成要件及适用范围,不能作为当事人在其他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中缺少证据时的请求权基础。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后,又以不当得利为由另行起诉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不当得利中“没有法律根据”,应由谁举证?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并非绝对由原告或被告举证。如果是之前有法律根据,其后丧失(如合同被撤销、确认无效等),则由原告证明“没有法律根据”;

#债权债务1183 人看过

2024-10-22 11:05:47

民间借贷证据规则一

一、法律依据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仅凭转账凭证起诉时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责任分配。即,原告初步提供了转账凭证证明款项交付事实后,若被告抗辩该转账并非借款而是其他性

#债权债务989 人看过

2024-10-21 11:59:18

民间借贷中调取银行流水的意义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作为被告方,若出借人存在多次借贷行为,可以考虑主动申请法院调取原告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即银行流水)。这一举措有时至关重要,因为它能有效揭示原告是否属于以放贷为业的职业放贷人,或是涉及高利转贷行为。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修订,将“职业放贷”界定为“未依法取得放款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债权债务1476 人看过

2024-10-21 11:58:42

民间借贷中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其他费用并存时出借人能否一并主张

裁判要旨: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应支付的服务费、咨询费、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实质是借款人为获得借款支付的成本,性质上与利率无异,故应将其和逾期利息、违约金一并审查,防止当事人变相规避利率保护上限的规定,非法获取高息。而合同约定,如律师费、诉讼费用等,是出借人因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诉讼而产生的支出和损失,不属于出借人因此获得的金钱利益,如借款

#债权债务885 人看过

2024-10-16 11:22:19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

#债权债务909 人看过

2024-10-14 11:24:58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损害赔偿

为正确审理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监护人请求赔偿为恢复监护状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条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父母子女关系或者其他近亲属关系受到严重损害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精神损害。第三条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

#债权债务1090 人看过

2024-10-11 17:45:48

“担保”也会“过期”?

很多人知道“担保”有风险,却不知“担保”也会“过期”。“担保”的“保质期”叫“保证期间”,近期,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2010年,因资金周转需要,陈某向刘某借款10000元。在多次催讨后,2020年1月13日,陈某向刘某出具借条,借条上载明:“今借到刘某现金壹万圆整,2020年还伍仟,2021年还清。借款人:陈某。”李某以担保人身份在借条上签字。因陈某未按约定还款,

#债权债务948 人看过

2024-10-11 13:48:15

借条中约定违约金上限?

借条中约定的违约金,一般只要其金额不超过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即被视为合法。当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设定违约金时,可以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约定计算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方法。违约金不应超过违约实际造成的损失之百分之三十。如果双方在借条中已明确约定了违约赔偿方式,应依照该约定进行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或者约定损失赔偿

#债权债务1015 人看过

2024-10-10 17:38:32

总有人问律师:对方没钱,起诉、执行有用吗?

对方欠钱笔,我去打官司肯定能把钱收回来吗?我胜诉了,法院是不是有义务帮我去要钱?如果对方没钱,我申请执行还有用吗?申请执行容易犯哪些错误影响执行效率?不管是借款还是货款,一些欠款类的案件中,当事人找律师时很关心的一件事就是“这钱律师能不能帮我要回来?”在很多案件中,这类问题律师还真不好回答。如果当事人手里的证据资料齐全且无虚假,律师根据客观证据对案情进行分析,对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也就是俗话说的“

#债权债务990 人看过

2024-10-08 13:47:39

利滚利的民间借贷问题

民间借贷中的复利,又叫“利滚利”,民间俗称“驴打滚”,是指在借贷关系中,出借人将借款人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利息计入本金再计算利息。即除最初的本金要计算利息外,在每一个计息期,上一个计息期的利息都将成为生息的本金,再生利息,由此产生的利息称为复利。但并非所有的复利都是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而是有限度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对于民间借贷复利的保护限度进行

#债权债务1046 人看过

2024-10-07 16: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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