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执行中,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被执行人以该账户系低保金账户、账户中资金系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为由提出免予执行,人民法院经查证属实的,可以准许。解读一、核心法律依据与执行原则低保金账户的特殊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法院不得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以下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必需生活费用(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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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0:16:57
案情简介2024年5月份,王某某分批向梁某某出售价值共计112994元的护栏货物,梁某某未支付货款。经催要,梁某某向王某某出具欠条一份,梁某某保证2024年7月26日还款70000元整,剩余尾款于2024年9月1日之前付清,担保人为蒋某某。因梁某某未按期付款,王某某于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1日通过微信告知蒋某某案涉货款梁某某未按期支付,并要求蒋某某催促梁某某及时付款。因梁某某一直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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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3:55:45
正文裁判要旨:本院认为,本案审查的焦点问题为,钱某星提出异议请求撤销案涉以物抵债裁定是否超过法定期限,其所提异议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首先,关于钱某星提出异议是否超过法定期限的问题。钱某星作为利害关系人,针对执行法院作出将案涉房产以物抵债裁定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根据本案已查明的事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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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1:19:23
执行要旨被执行人在宅基地上改建的民宿等房产,具有较高价值但又难以拍卖变现的,在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拍卖该房产一定年限租赁权的方式,在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存权的同时,以获得的租金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基本案情程某兰与汪某泉系朋友关系。2020年4月7日,汪某泉以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程某兰借款人民币24380元(币种下同),借期1年,并向程某兰出具了一张借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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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1:14:32
夫妻一方为另一方债务提供担保,本质上是担保一方对该债务形成的知情、同意和决定,是夫妻对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平等处理权的体现,说明夫妻二人对于债务的发生及负担已然有了充分的考虑,债权人也有理由相信其二人对于债务的形成及负担有着共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担保的债务,符合“共债共签”的基本原则,应视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而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基本案情张某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孙某某、赵某某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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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1:07:44
今天要跟大家聊聊合同中的那些坑。作为处理过上百起合同纠纷的律师,见过太多因为合同条款吃亏的案例。今天就重点说说签合同时必须关注的五大条款,帮大家避坑!第一:标的条款要明确很多纠纷都源于合同标的约定不明。比如购买设备时,不仅要写清名称,还要注明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曾经有个客户,因为合同只写了“采购某品牌设备”,对方发来的却是老旧型号,维权费了好大劲。建议:标的物描述越详细越好,最好附上技术附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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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7:03:15
无论是借钱不还、合同违约,还是投资被骗,都让人头疼不已。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今天给大家分享三个超实用的维权秘籍,记得收藏哦!第一招:证据保全要趁早发生经济纠纷时,证据就是王道!很多当事人来找我时,都因为证据不足而陷入被动。建议大家在交易往来中就要有证据意识:合同要签书面版,转账要走银行渠道,聊天记录要完整保存。特别是微信聊天记录,记得要保存原始载体,千万不要删除重要对话!最近代理的一个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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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7:02:58
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朋友借钱不还的尴尬情况。今天就从律师角度,给大家详细讲解追债的正确姿势,记得点赞收藏!第一步:友好协商不忘取证发现借款逾期后,首先要友好沟通,了解对方困难原因。但切记:沟通时要有意识地取证!可以通过微信、短信等书面方式沟通,询问“那笔X万元的借款什么时候能还?”让对方确认借款事实。去年有个客户,就是在微信聊天中让对方再次确认了借款金额和期限,这些聊天记录成了后续诉讼的关键证据。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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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7:02:41
没房、没车、没存款,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这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情况。通过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支付宝、养老保险金等存款用于清偿赔偿债务,对破解执行难问题,及时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下面跟着小编去了解更多内容吧!1、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被执行被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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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3:35:42
【问】二审属于正常的诉讼程序,因此,案件在二审期间,法院若不能进行保全,显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二审期间的保全由哪一级法院采取?【答】对于该问题,存在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属于诉讼活动之一,案件一审判决后,一审已经终结,一审法院未经二审法院授权便无权再进行该案件的诉讼活动,因此,应由二审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第二种观点认为,一审宣判后,终结的仅是一审审判程序,并不包括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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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3: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