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宠物店选购一只可爱的宠物,但购买后不到一个星期爱宠就出现了问题甚至死亡,这种爱宠在网络上称之为“星期宠”近日,小张就买到了一只“星期狗”……案情简述2023年8月,小张在宠物店以11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幼犬,交易当晚,小张带着小狗到宠物医院进行检查,检测结果为犬细小/冠状二联(CCV/CPV)弱阳,小张为小狗网购了药品
#合同纠纷917 人看过
2024-02-20 09:58:08
案情简介2022年4月9日,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订制产品购销合同》,原告购买被告的“10L车用尿素灌装线”,合同约定“整线效率2000-2200桶/小时”。原告已支付被告90%的货款即207万元,但该设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产能“整线效率2000-2200桶/小时”。且因产能原因,造成原告损失351000元。经被告多次调
#合同纠纷1032 人看过
2024-02-20 09:49:14
只有合同之债才能抵销吗并不是只有合同之债可以抵销,只要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或者双方约定的,就可以抵销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债务的抵销及行使】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
#合同纠纷1037 人看过
2024-02-19 17:21:3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
#合同纠纷1105 人看过
2024-02-19 15:28:11
法院观点:【裁判要旨】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以其个人名义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债权人)仅以借款人配偶的数次还款行为认为该借款系用于其夫妻共同经营,因还款行为与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无必然联系,在出借人(债权人)尚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其关于案涉借款债务系借款人的夫妻共同债务,从而要求其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主张。出处摘自法院判决:“本院经审查认为,(一)关于是否分为两期借款。案
#合同纠纷932 人看过
2024-02-19 15:27:07
合同关系是存在于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原则上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此称为“合同的相对性”。《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故一般情形下,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人
#合同纠纷929 人看过
2024-02-19 15:17:20
民法典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主体、交易类型、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履约背景等因素,遵循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进行衡量,并作出裁判。这就是说,已经签订的合同如果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即合法有效,双方应诚信履行。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合同约定
#合同纠纷1057 人看过
2024-02-19 14:46:44
基本案情:周某系鲁Q2xxxx车辆驾驶人员。鲁Q2xxxx车辆在甲保险公司和乙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了驾乘人员意外伤害险。2020年6月21日,周某在胶州市一钢厂为鲁Q2xxxx车辆装货过程中,不慎从车上摔下导致受伤。事故发生后,周某多次与甲保险公司沟通理赔事宜,但甲保险公司均以周某重复投保为由,拒绝理赔。周某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法院认为,鲁Q2xxxx车辆虽然在甲保险公司和乙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了驾乘人
#合同纠纷990 人看过
2024-02-19 10:24:46
在商业领域中,合伙是一种常见且重要的经营形式。合伙合同,作为确立合伙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在合伙企业的设立和运营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围绕典型合同中的合伙合同展开探讨,分析其法律特征、主要内容以及在实践中的应用。一、合伙合同的法律特征合伙合同是合伙人之间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明确各自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协议。其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共同出资:合伙人需按照约定
#合同纠纷964 人看过
2024-02-18 14:55:23
无因管理的法理与实践无因管理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良好秩序。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包括:管理他人事务、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管理人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管理人必须有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必要。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
#合同纠纷923 人看过
2024-02-18 14: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