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物业公司单方面上涨物业费,业主王先生拒绝支付,结果电梯卡和中央空调都被停用。为此,王先生将物业公司告进法院,要求物业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恢复他对电梯、空调等的使用。王先生的诉请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吗?缘起|物业公司单方面涨价2016年,王先生购买了宝山区的一处房屋,合同附件中约定的物业管理人为某物业公司。2017年交房后,小区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大会。2021年11月,物业公司向全体业主和租户发送了
#合同纠纷952 人看过
2024-02-08 09:35:29
公司的监事窃取公章与他人订立合同,损害公司利益,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和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合同纠纷999 人看过
2024-02-07 16:35:26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从合同标的来看:承揽合同是以承揽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该工作成果为标的,承揽合同看重工作成果;雇佣合同则是以雇员的劳务为标的,雇佣合同强调劳务本身。2.从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来看: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与定作人相对独立,双方没有从属关系。在雇佣合同中,雇员必须听从雇主的安排,接受雇主的指挥、监督和管理,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从属关系。3.从提供工具的主体来看:承
#合同纠纷1059 人看过
2024-02-07 15:29:16
返水案件指小区排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倒灌到业主家里,最终造成业主家中财产受损的案件。此类案件目前几乎每个小区都有会发生,物业公司在此类案件往往成为被告,且败诉风险极高。笔者结合此类办理此类案件经验,谈谈物业公司如何更妥当处理类似纠纷。一、返水案件中涉及的法律关系返水案件往往侵权法律关系和物业合同法律关系的竞合。因业主对污水管道使用不当造成的返水,实际上应向具体实施侵害行为的业主主张权利,这是走侵权
#合同纠纷1074 人看过
2024-02-07 14:41:09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第七次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办【2011】442号)人民法院对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调整导致双方当事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的损失,应适当区分基本住房、改善性住房和投资性住房予以公平处理,依法保护普通民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和低收入阶层的利益。对购买基本住房或改善性住房的,出卖人在解除合同后请求买受人赔偿损失的的,原则上不予支持;对购买投资性住房的,出卖人在合同解除后请求买受人承担相应
#合同纠纷5252 人看过
2024-02-07 14:35:18
正文分公司签订的管辖协议中是否可以约定总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裁判要旨因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最终将由总公司承担,如果在分公司签订的管辖协议中,约定总公司住所地法院,应认为与争议有实际联系。案例索引《江苏中储智运物流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与戴峥合同纠纷案》【(2020)最高法民辖30号】争议焦点分公司签订的管辖协议中是否可以约定总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裁判意见最高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合同纠纷1571 人看过
2024-02-07 14:20:56
原创越陌度阡法矛与盾摘要:“李女士儿子的病程程度,明显已经达到了严重程度,即使手术治疗,也会留下一定后遗症,这已经符合了我国银保监会的规定,符合国内外保险行业对于各类疾病是否达到重大程度的通识,保险公司不应当拒赔。即使双方对保险合同第73条规定的癫痫理赔条件,在理解上存在出入,也应当采用对李女士有利的解释,而不应当采用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即保险公司对李女士的不利解释。”笔者近
#合同纠纷965 人看过
2024-02-07 10:04:07
不退还,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人支付报酬。《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
#合同纠纷1079 人看过
2024-02-07 09:51:56
房屋买卖合同和借款合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它们有以下几个主要的区别:1.目的和性质:房屋买卖合同是一份由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旨在规定房屋交易的基本条款和条件。而借款合同是一份由借款人和贷款人签订的合同,旨在规定借款的详细条款和条件,例如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2.标的物: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房屋,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3.权利和义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义务是交付房屋,而买方的义务
#合同纠纷1152 人看过
2024-02-07 09:42:49
对于试用买卖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在试用期间,标的物发生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毁损、灭失时,应当由出卖人承担该风险,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条规定试用买卖标的物在试用期内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负担,主要是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由试用买卖合同的目的决定的。试用买卖是出卖人是放弃自身的某些利益而为了达到订立买卖合同的最终目的,其中放弃要求由买受人承担试用期内的风险责任,当是试用
#合同纠纷926 人看过
2024-02-06 17:2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