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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租房屋甲醛超标可否解除租赁合同

房子甲醛超标可以退租。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即使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也可以随时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而租住甲醛超标的房子就会危及承租人的健康,所以这种情况承租人是可以退租的。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租房合同可以提前解租: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

#房产纠纷1073 人看过

2024-01-02 14:48:43

一房二卖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吗

一房二卖能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属于有效合同的买房人有权要求卖房人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属于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买房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要求卖房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房二卖合同的效力是什么?1、先、后买受人中有一个买受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所有的房屋买卖合同均签订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则所涉及的买卖合同为有效或为可撤销。2、先

#房产纠纷957 人看过

2024-01-02 14:47:15

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涉及房屋拆迁应有完善的拆迁安置方案和保证按时回迁的具体措施。商品房预售应提交证件及资料:1、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批文;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3、建设工程规划

#房产纠纷920 人看过

2024-01-02 14:33:53

地下车位权属如何认定?

案件索引一审: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2021)湘0304民初2352号二审: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湘03民终616号裁判要旨车位权属争议:“约定归属说”亟待立法完善。关于地下空间的权属(特别是地下车位的权属)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主流裁判观点倾向于考察车位的规划情况。小区车位及其配备标准的实践认定。小区车位不同于一般商业车位,有地面车位、地下车位和人防车

#房产纠纷1146 人看过

2024-01-02 10:39:34

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买卖是否有风险?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购房是大事,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要对交易过程中的风险有所防范。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周期长,在等待交付的过程中可能发生房屋因业主的债务被查封等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双方也常常因房款、定金等问题产生纠纷。房产证要先办理到拆迁户名下,再过户到买受人名下,其中隐藏许多风险,一旦拆迁户出现

#房产纠纷1037 人看过

2024-01-01 16:43:42

业主收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一)房屋质量检查要仔细。检查墙体的时候,要认真检查一遍墙体是否出现不平整、渗水、有裂缝等现象,特别是厨房的顶面和外墙。新房验收墙面有裂缝可以拒绝收房,新房验收如果是小的质量瑕疵问题,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二)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

#房产纠纷956 人看过

2024-01-01 16:43:20

房屋买卖合同后多久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而房屋买卖合同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后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效的合同具备的条件包括:(1)具备有缔约能力的合同当事人;(2)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均为真实;(3)合同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4)合同订立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存在以下情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

#房产纠纷943 人看过

2024-01-01 16:43:01

物业服务不到位能不能拒交物业费

因物业服务不到位的,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来解决。当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确实存在较大问题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通过正当程序解聘原来的物业公司,重新聘用新的物业公司。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2.实

#房产纠纷1059 人看过

2024-01-01 16:42:39

不存在规避限购政策,应认定借名人系实际房屋权利人

裁判要旨:1.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公示公信效力,亦仅是一种推定效力,登记行为本身不产生物权,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为真正权利人时可以推翻不动产登记的推定,维护事实上的真实。2.借名人通过借名买房,将真实物权登记于出名人名下,并非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限购政策,亦不违背公序良俗,符合《物权法解释(一)》第二条之规定,当物权登记与实际权利状况不符时,以实际权利状况为依据认定事实的情形,故应认定

#房产纠纷888 人看过

2024-01-01 16:41:35

如何快速退回买房定金?

一时冲动,签了认购协议,交了买房定金,后悔了,想要退;发现认购协议中约定:如买房逾期不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则定金不予返还!退买房定金的法律依据:认购协议属于预约合同,认购定金属于立约担保金,担保合同双方如期磋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是磋商订立的行为,而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也就是说,签订了认购协议,合同双方有按期磋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但不表示开发商单方面拟定的《商品房买

#房产纠纷1095 人看过

2023-12-30 15: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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