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股东会的召集和决定

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定】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前条第一款所列事项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或者盖章后置备于公司。第六十一条【首次股东会会议】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第六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的类型和召开要求】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企业法务925 人看过

2025-11-23 15:34:45

公司法对公司章程和注册资本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四十三条【设立协议】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可以签订设立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四条【设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为设立公司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受;设立时的股东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时的股东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

#企业法务960 人看过

2025-11-22 11:36:45

公司法对公司出资方式和出资义务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九条【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企业法务1016 人看过

2025-11-22 11:36:10

公司设立的人数和责任

第四十二条【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四十三条【设立协议】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可以签订设立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四条【设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为设立公司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受;设立时的股东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时的股东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

#企业法务833 人看过

2025-11-22 11:34:36

公司变更登记的程序

第三十二条【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注册资本;(四)经营范围;(五)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前款规定的公司登记事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第三十三条【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

#企业法务854 人看过

2025-11-19 10:34:41

公司登记事项与营业执照办理

第三十二条【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注册资本;(四)经营范围;(五)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前款规定的公司登记事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第三十三条【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

#企业法务950 人看过

2025-11-19 10:34:30

公司登记的法律效果

第二十九条【设立登记的原则】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第三十条【设立登记的申请材料】申请设立公司,应当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和有效。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第三十一条【申请设立登记的法律效果】申请设立公司,符

#企业法务844 人看过

2025-11-19 10:34:17

公司的决议以及决议撤销

第二十四条【电子通信方式开会和表决】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会议和表决可以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决议的无效】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第二十六条【决议的撤销】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是,股东会、董事会的

#企业法务1002 人看过

2025-11-18 11:32:19

公司的基本义务和社会责任

第十九条【公司基本义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第二十条【公司社会责任】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国家鼓励公司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公布社会责任报告。第二十一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

#企业法务893 人看过

2025-11-18 11:32:07

公司的基本义务和社会责任

第十九条【公司基本义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第二十条【公司社会责任】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国家鼓励公司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公布社会责任报告。第二十一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

#企业法务955 人看过

2025-11-18 11:31:51

说清楚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assets/image/case-list/bg_btn.png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
王瑞

已帮助6221

擅长:企业法务、刑事案件、合同纠纷

张雅槟

擅长:企业法务、债权债务、交通事故

赵许江

擅长:企业法务、婚姻家事、合同纠纷

温博文

擅长:企业法务、涉外纠纷、合同纠纷

钱宏艳

擅长:企业法务、婚姻家事、刑事案件

热门法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