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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赏女主播,“分手”后是否可以追回

在观看直播过程中,一些观众为给守护的那个“Ta”打榜、PK,为其刷礼物、冲流量、发红包,个别还发展为线下男女朋友关系。可双方一旦关系崩裂,纠纷也随之而来,一方诉请另一方返还充值打赏款的现象并不鲜见。近日,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王某要求被告秦某返还其点歌充值款的诉讼请求。案情简介秦某是一网络直播平台点歌房的男主播,平时在直播间里唱歌跳舞,赢得不少网友围观。单身女士

#债权债务922 人看过

2025-01-19 09:29:48

法院判决了,对方还是给不出钱怎么办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可以在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时一并提出,也可在递交申请

#债权债务1069 人看过

2025-01-19 09:29:31

签的是电子借条有用吗

电子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大数据时代,电子证据已成为新一代的证据主流,实践中随着电子证据的广泛应用,民间借贷有了新的变化,有的平台推出了签订“电子借条”的小程序。如果当事人在签订纸质合同、出具书面借条存在障碍的情况下,使用类似的电子借条功能也是一种可行的选择。电子借条相对于纸质借条而言签订更便捷,即使双方不在同一地点,也可以通过网络在线签订“电子借条”。“电子借条”应包含借款双方身份信息、借款金额、事

#债权债务977 人看过

2025-01-19 09:29:10

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代位”简单说就是代替别人的位置。在法律中,主要是指债权人的代位。代位权是一种法律权利。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例如,A欠B一笔钱,C又欠A一笔钱且已经到期,但A却不去找C要钱。这种情况下,B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可以代替A的位置,直接向C要求还钱。这就是B行使代位权,其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

#债权债务1031 人看过

2025-01-15 11:55:40

购买的抵押车被他人开走 法院:赔偿购买者部分损失

王女士以低价购买一辆已设立抵押权、无法办理过户的汽车,被他人开走后下落不明。近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占有保护纠纷案作出判决,被告王某无法归还抵押车,应赔偿原告损失。2022年2月,王女士以8.6万元的价格从赵某处购买一辆“宝马730”轿车,又为车辆配钥匙、拆换定位器等共计花费5000余元。王女士买车时,通过车辆行驶证知道了车主为张某,而非赵某所有,且车辆已设立抵押权无法办理车辆过

#债权债务963 人看过

2025-01-15 11:13:09

房子被儿子冒名出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儿子指使他人冒充母亲,签订了双方共有房屋的出售协议。合同签订后,儿子不幸过世,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近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朱某名下有一套房子,产权与母亲李阿姨各占50%。2018年,朱某瞒着家里人,私自联系中介,打算将名下的房屋出售。宋阿姨想买一套房子,在中介的协助下看中了案涉房屋。双方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合同约定:“出卖方为朱某

#债权债务916 人看过

2025-01-15 11:12:55

民间借贷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民间借贷纠纷本质上属于借款合同纠纷,即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的案件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当事人之间是否书面约定协议管辖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时达成书面管辖协议,若存在有效的管辖条款或管辖协议的,则应当按照协议管辖提起诉讼。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

#债权债务917 人看过

2025-01-15 10:29:12

素不相识也未谋面,能否构成民间借贷?

案情简介朱某和赵某素不相识也未曾见过面。2023年1月11日,赵某通过朋友刘某将自己的银行账户信息发送给朱某,当天,朱某通过手机银行向赵某账户转账10万元。赵某收款后出具借条一份,约定10天后还款。随后,该借条及赵某的身份证复印件被他人转交给朱某。借条期限届满后,朱某持借条要求赵某还款,然而赵某表示他并不认识朱某,也没有见过朱某,且借款到账后他又转给了朋友刘某,因此赵某认为他与朱某双方不成立民间借

#债权债务922 人看过

2025-01-15 09:25:26

没有书面借贷合同,如何成立民间借贷

借贷合意的达成是认定民间借贷关系的基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意思表示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等明式方式,也可采用默示、特定沉默等其他形式,意思表达后,表意人愿意因其表示而受法律约束。因此,即使当事人素不相识也未谋面,但仍通过他人转达、银行转账、书面确认等方式,达成了借款合意,仍构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

#债权债务1051 人看过

2025-01-15 09:22:50

借高利贷还不起了,怎么办?

如果借了高利贷还不起,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相关法律依据如下:确定利率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

#债权债务979 人看过

2025-01-14 13: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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