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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通过离婚协议将房产转移给配偶,债权人的两种维权方式

人民法院案例库:债务人通过离婚协议将房产转移给配偶,债权人两种维权方式:起诉撤销或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债务形成后,债务人与配偶在《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所有的,不能排除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维权:1.诉讼程序,提起撤销之诉。如果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第538条的规定,撤销离婚协议书中

#债权债务937 人看过

2025-11-18 10:34:09

每日普法案例——仅仅口头订货,货款还能要回来吗?

姜某某通过电话联系宋某某购买绳网,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仅通过电话达成交易意向后,宋某某便开始向姜某某供货。2020年4月7日供货合计价款12300元,2020年4月23日供货合计价款15600元,以上两次供货均在供货单上备注现场收货人为孙某某,后附孙某某电话,但未签字;2020年5月12日,供货合计价款13600元,注现场收货人为姜某甲,姜某甲在供货单上签字。三次供货总金额为41500元。后经

#债权债务846 人看过

2025-11-18 10:32:35

担保期届满后担保人签字,债权人可追责吗?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萍乡某银行要求被告汤某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2017年7月17日,贾某以购买饲料为由向萍乡某银行借款20万元,并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200000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自2017年7月28日起至2018年7月27日止。同日,汤某作为保证人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为贾某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

#债权债务907 人看过

2025-11-17 10:52:31

不得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继受股东为被执行人

公司作为债务人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债时,人民法院可依法追加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原股东,以及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债务人申请追加继受股东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坚持“审执分离”原则,告知债权人另案起诉,而不得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人民法院案例库】某勘察公司与某科技公司执行异议案——执行程序中不能直接追加继受股东为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可以通过另行诉讼主张权利入

#债权债务989 人看过

2025-11-15 10:32:5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问题的复函2013年7月31日〔2013〕执他字第14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12)皖执他字第00050号《关于强制划拨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你院报告中所述事实情况,被执行人吴某某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

#债权债务1225 人看过

2025-11-13 10:46:58

每日普法——认定民间借贷有效的几种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

#债权债务1009 人看过

2025-11-12 16:52:27

每日普法——民间借贷基础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

#债权债务963 人看过

2025-11-12 16:52:11

打欠条时没约定还款期限,这笔10年前的欠款“过期”了吗?

欠条没写啥时候还钱现在起诉还来得及吗?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在追讨欠款时都会遇到这样的困惑欠条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一旦没写清还款期限该从哪天起算诉讼时效?会不会因为“过期”而要不回来钱?案情回顾2015年10月9日,A公司代B公司支付围墙建造款8万元,B公司向其出具欠条,但一直未支付欠款。2025年4月,A公司诉至宝坻法院,要求B公司支付欠付围墙建造款8万元。B公司在庭审中辩称,本案已超过诉讼

#债权债务1028 人看过

2025-11-10 10:58:35

关于到期债权的执行

第二巡回法庭:关于到期债权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2021年第20次法官会议纪要)【案情摘要】:A公司对B公司享有的债权已经生效判决确认,A公司在执行过程中主张B公司对C公司享有到期债权,并申请执行对C公司的该项债权。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向C公司发送了到期债权执行通知书,C公司未在指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但在法院执行其财产时其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后遂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律问题】:能否提

#债权债务937 人看过

2025-11-09 09:16:38

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抽逃出资的股东是否应承担责任?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将其已经实缴到公司的出资资金或财产,以不正当的方式抽回,却依然保留其股东身份和股权的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在执行程序中承担责任。案情简介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19日。2004年6月23日,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表决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

#债权债务977 人看过

2025-11-08 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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