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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合同中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的拟制

尽管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当事人可以对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共同约定附条件,但自此之后,当事人却有可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不正当地促成或者阻止条件成就,以达到对自己有利的结果。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对本条的把握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当事人主观上有为自己利益人为改变条件状态的故意。换言之,当事人从自己利益的角度考虑,主观上具有使

#合同纠纷919 人看过

2024-03-20 11:37:16

购买的二手车无法过户,为何没有获得三倍赔偿?

鲁法案例【2024】163本想买辆二手车代步,说好的保证原版车况,结果发动机号与车管所登记的备案号竟然不一致,车辆无法过户,能不能要求退一赔三?案情简介被告孙某某从事买卖二手车业务,2022年7月10日,原告宫某与其签订《购车协议》,被告保证该车原版车况。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此车必须过户,车况没有重大事故,无水淹无火烧。”原告于当日付款23500元并提车回烟台,途中案涉车辆在高速道路上发动机故障

#合同纠纷888 人看过

2024-03-20 10:53:52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一、合同法规定《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

#合同纠纷854 人看过

2024-03-20 10:42:15

合同违约金的标准及计算方法

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

#合同纠纷925 人看过

2024-03-20 10:37:12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在买卖合同中,违约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一、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2、作为

#合同纠纷1006 人看过

2024-03-20 10:35:33

《民法典》合同漏洞填补规则系列解读三十

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解析:《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六项规定:“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相比原《合同法》第六十二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增加规定:“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该种情形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债权人转让债权,增加了债务人的履行费用;二是债权人变更营业场所,增加了债务人的履

#合同纠纷1129 人看过

2024-03-20 09:43:58

《民法典》合同漏洞填补规则系列解读二十九

未定履行期限的债务经部分履行后,剩余部分债务的履行期限仍可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确定。解析:未定履行期限的债务经部分履行后,对于剩余部分债务,如果债权人未明确表示要求债务人予以偿还,债务人也未明确表示过拒绝履行,则应当认为对这部分债务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仍应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关于“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规定确定履

#合同纠纷1029 人看过

2024-03-20 09:43:47

《民法典》合同漏洞填补规则系列解读二十八

债权人持续接受债务人部分履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且对剩余债务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剩余债务。解析: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未约定债权债务的履行期限,债务人持续性地部分履行债务,债权人接受,且双方未就剩余债务的履行期限另行约定的,应当认为债务人可随时向债权人履行剩余债务,债权人亦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剩余债务,但应给予必要的履行宽限期。.

#合同纠纷1035 人看过

2024-03-20 09:43:24

职务侵占400万

职务侵占400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400万会怎么判职务侵占400万会怎么判职务侵占400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

#合同纠纷887 人看过

2024-03-19 14:41:44

保险合同免除保险人应承担责任、加重被保险人责任无效条款的认定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无效。案情肖某、崔某某系夫妻关系。2016年2月16日,肖某与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签订了《心安·怡住院费用医疗保险(H2014)》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为原告崔某某。合同约定:合

#合同纠纷939 人看过

2024-03-19 13: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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