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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担保无须机关决议的例外情况

存在下列情形的,即便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没有公司机关决议,也应当认定担保合同符合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第一,金融机构开立保函或者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因为开立保函或提供担保属于其正常经营范围;第二,公司为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第三,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对担保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第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唯一股东签字确认即可,无需召开股

#合同纠纷935 人看过

2026-06-23 11:34:13

适格决议的审查

适格决议主要指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等特定事项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由有权机关作出的有效内部决议。就适格决议本身的审查而言,合理审查仍然也只能是形式审查,难以要求相对人进行实质审查,毕竟相对人并非公司的内部人,难以了解公司决议的具体情况。因此,其对公司决议的审查只能是形式审查,基本要求包括:一是审查股东或者董事的身份是否属实;二是在关联担保情况下,应当回避表决的股东是否参与了表决。至于公司以

#合同纠纷901 人看过

2026-06-23 11:33:53

误导消费怎么维权

一、哪些属于误导/欺诈消费情形商家故意隐瞒真相、虚假宣传,让你做出错误消费,均属于可维权欺诈:1.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虚构原价/限时折扣、虚假销量、普通食品宣称治病;2.免费套路:免费体验、0元领取,中途强制推销办卡加价;3.隐瞒关键信息:隐形消费、小字霸王条款、材质/规格造假;4.诱导恐吓:夸大疾病/产品风险、雇托哄抢、强制充值预付卡;5.价格误导:虚标原价、模糊标价、结算临时涨价。二、法定赔偿

#合同纠纷1147 人看过

2026-06-22 15:43:54

非关联担保

所谓非关联担保,指的是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人提供担保。根据《公司法》第16条第1款的规定,此时由公司章程规定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还是董事会决议。章程未规定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都是适格决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决议的,根据“举轻以明重”的解释规则,股东会决议当然也是适格决议。值得探讨的是,章程规定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实际上出具董事会决议的,如何认定相对人

#合同纠纷854 人看过

2026-06-22 11:42:32

适格决议

适格决议主要指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等特定事项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由有权机关作出的有效内部决议。它是认定法定代表人是否越权代表以及相对人是否构成“善意”的关键依据。适格决议的形式,指的是什么情况下需要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什么情况下仅需由董事会决议,而这需要区别关联担保和非关联担保来具体认定。所谓关联担保,指的是公司为其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根据《公司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此

#合同纠纷901 人看过

2026-06-22 11:42:21

善意的认定

所谓善意,指的是相对人对法定代表人超越代表权限这一事实不知情。反之,如果其对该事实知情,则构成恶意。应当明确的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超越代表权限,则其代表行为自然是有效的,并无区分善意与恶意的必要。另外,法定代表人未经公司决议程序擅自对外提供担保,此时,除非出现《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8条规定的例外情形,否则相对人因未审查公司决议构成恶意,也谈不上区分善意与否的问题。可见,区分善意与恶意,只有在法

#合同纠纷895 人看过

2026-06-22 11:42:07

民法典视角下合同纠纷常见争议与维权实务解析

合同作为民商事交易的核心载体,是市场主体明确权利义务、保障交易稳定的法定依据。随着市场经济活动日益频繁,买卖合同、服务合同、承揽合同等各类合同纠纷持续高发,争议覆盖合同订立、效力认定、履行履约、违约追责、解除终止全流程。结合《民法典》合同编及最高法司法解释新规,梳理合同纠纷核心争议、成因及维权要点,可为市场主体规避法律风险、高效维权提供实务参考。司法实践中,合同纠纷主要集中为三大核心类型,也是日常

#合同纠纷952 人看过

2026-06-22 11:21:54

公司对外担保效力的审查思路

首先,先看有无决议。无决议的,表明法定代表人未经公司决议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原则上构成越权代表。但考虑到当前我国公司治理的现状,《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8条规定了三种例外情形,属于该例外情形的,即便未经公司决议程序,公司也应承担担保责任。有决议的,要看是否为适格决议来确定是否构成越权代表。公司为其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为其他人提供的非关联担保则看公司章程如何约定。

#合同纠纷858 人看过

2026-06-21 11:05:52

善意相对人的认定:依据代表权的限制类型进行区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是以交易的相对人系善意为前提。那么,如何认定交易的相对人是否属于善意呢?这就涉及区分代表权的不同限制。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代表权的限制有两种情形:一是意定限制,包括公司章程对代表权事先所作的一般性限制,以及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权力机构对代表权所作的个别限制。二是法定限制,即法律对代表权所作的限制。根据《公司法》第16条第2款、第38

#合同纠纷1020 人看过

2026-06-21 11:05:3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效力归属规则

在通常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其效力应当归属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然而,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为的代表行为超出代表权限,其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效力是否仍然能够归属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此问题涉及交易秩序与个体利益保护之间的平衡。一方面,如果不加区分,一概承认越权代表所订立的合同对组织体发生效力,那么代表权就极易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滥用,成为损害组织体和组织成员利

#合同纠纷886 人看过

2026-06-21 10: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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