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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合同的追认

《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根据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代理可被分为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其中,所谓无权代理,是指无代理权人以代理权人的名义而进行的法律行为。无权代理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权代理包含表见代理和狭义无权代理。二者虽均属无权代理,但其在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上并不相同。表见代理的法律后

#合同纠纷842 人看过

2026-06-18 12:26:01

浅析合同纠纷的成因、解决路径与法律风险防控

合同作为民事主体开展交易、确立权利义务的核心法律载体,贯穿商事经营、日常生活、服务交易等各类场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全面规范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全流程行为,是处理合同纠纷的核心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合同纠纷常年位居民事案件首位,多数争议源于缔约不规范、履约不严谨、维权不及时。厘清合同纠纷的常见类型、成因及解决方式,做好事前风险防控,是市场主体规避损失、维护合法权益的关键。结

#合同纠纷906 人看过

2026-06-18 11:40:31

报批义务人拒不履行报批义务的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判令报批义务人履行报批义务,报批义务人拒绝履行,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报批义务人赔偿包括差价损失、合理收益以及其他损失在内的预期利益损失,其中损害性质上属于违约责任。有观点认为,在合同未生效的情况下,判令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既缺乏法律依据,法理上也说不通。我们认为,此时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第159条“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

#合同纠纷993 人看过

2026-06-17 11:51:07

需审判合同审批机关未予批准的后果

报批义务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报批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还是违约责任,对此存在不同认识。为加重报批义务人的责任,《民法典》采违约责任说。一方不履行报批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请求其履行报批义务,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判令该方当事人履行报批义务。当事人根据生效判决履行了报批义务,但有关部门未批准的,此时合同不具有可履行性,合同因嗣后履行不能而解除。至于报批义务人应否承担责任,则要

#合同纠纷1017 人看过

2026-06-17 11:14:38

如何对报批义务人进行救济

须经批准生效的合同如以金融机构为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受让方支付一定价款作为转让方办理报批手续的条件,而受让人未依约支付价款时,转让人能否直接请求受让人履行付款义务?我们认为,该约定作为与报批义务相关的约定,应当独立生效。然而,受让方支付价款虽然是转让方履行报批义务的约定条件,但整个合同毕竟尚未生效,当事人自然不能基于有效合同请求另一方履行合同。而且支付价款本身也是受让方取得

#合同纠纷946 人看过

2026-06-17 11:14:07

前夫离婚后借款,前妻为何仍要共同偿还?

原告李某长期为被告王某、张某的家庭提供家政服务。2015年,被告王某向原告李某借款,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了借期和利率。同日,原告向王某账户汇款。借款期间,王某的前妻张某连续三年分三次向原告支付现金利息,两年后又通过支付宝向原告支付利息。2022年,王某向原告出具借条,对借款及利息支付情况予以确认。后因催要未果,原告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与张某共同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经查,王某与张某于2

#合同纠纷884 人看过

2026-06-16 14:11:50

未生效合同能否解除

在该问题上,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采取未生效合同可以解除的观点,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用可撤销或者直接宣告无效制度否定未生效合同的效力,前者可能存在前述的“效力僵局”问题,后者则不符合鼓励交易原则;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解除合同,兼具摆脱合同实质效力与形式拘束力的双重效果。更为重要的是,在批准生效合同中,以金融机构的股权转让合同为例,受让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价款,转让人的主要合同义务则是转让股权。而批准既是股

#合同纠纷990 人看过

2026-06-16 11:43:10

关于合同生效报批义务的释明

未生效合同既不同于无效合同,也不同于有效合同,因此,在当事人基于有效合同或者无效合同提出相关诉讼请求时,人民法院尤其是一审法院要做好相关的释明工作。具体来说,一方直接请求另一方履行合同、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其释明,告知其将诉讼请求变更为继续履行报批义务。经释明后当事人仍拒绝变更诉讼请求的,可以驳回其诉讼请求。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直接驳回其诉讼请求,可能会受制于“一事不再理”规则

#合同纠纷1015 人看过

2026-06-16 11:42:59

如何解决约定的报批义务人与实际报批义务人不一致的问题

以外资股权转让为例,转让人的主给付义务是转让股权,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受让人只能向转让人请求其完成报批手续。但根据原《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股权变更的报批人是外商投资企业而非其股东。这就存在法律关系上的错位:受让人向转让人请求其完成报批手续,而转让人又只能请求外商投资企业去报批,受让人与外商投资企业之间并无直接联系,此时该如何实现报批义务?我们认为,外商投资企业在接到转

#合同纠纷838 人看过

2026-06-16 11:42:46

装修没签合同,花了钱却被糊弄?教你把预付款要回来

装修这件事,很多人图省事,或是碍于熟人情面,连个书面合同都没签,就把预付款打给了施工队。结果对方干出来的活儿既不规范,工期也一拖再拖,想退钱却被一句“没合同你奈我何”噎住。不少人只能自认倒霉,但事实是——哪怕没签合同,这笔钱也未必就要不回来。一、没签合同,真的就维权无门吗?很多人有个误区,觉得“白纸黑字的合同才叫证据,口头约定不算数”。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订立的形式不止书面一种,口头约定、

#合同纠纷1129 人看过

2026-06-15 16: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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